这事儿吧配资头条官网,听着挺让人咋舌的。话说那国有大行旗下的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,还有该行的即墨分行,双双摊上事儿了。为啥?就因为那“合同约定外利益”四个字。中银三星保险青岛分公司的王某和某国有大行即墨分行的李某,都因为这事儿领了罚单。更扎眼的是,中银三星保险青岛分公司还因为“销售人员薪资不真实”被罚了12万。这事儿一出,吃瓜群众突然悟了...这保险销售,咋就成收买和被收买的代名词了呢?
说白了,这“合同约定外利益”说白了就是商业贿赂。你想啊,保险公司为了拉业务,在手续费之外,私下给银行网点或员工送现金、送东西、安排旅游,这就是典型的“给予合同约定外利益”。这事儿吧,早就有明文规定,账外支付手续费就是商业贿赂,可还是有人顶风作案。河北省一家保险公司支公司就干过这事儿,给4家金融机构送了22万现金和物品,结果呢?公司被判犯对单位行贿罪,罚金20万。这教训,够深刻了吧?
律师说了,保险公司要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银行员工行贿,可能构成非工作人员行贿罪,轻则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重则十年以上无期徒刑。银行员工要是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保险公司财物,可能构成非工作人员受贿罪,最高可判无期徒刑。这法网,可真是不漏针啊!
这事儿吧,让人不禁想起身边的一些现象。有些保险公司业务员为了拉业务,啥招都使,送烟送酒、安排吃喝玩乐,甚至有的还直接给钱。这哪是销售,这分明就是变相贿赂。银行员工呢,为了提成,也不管那业务合不合规,只要能拿到钱,啥都干得出来。这结果呢?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,也败坏了行业风气。
对此,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,严查商业贿赂行为,对违规者要严惩不贷。保险公司要加强内部管理,建立健全商业贿赂防范机制,对业务员要加强教育,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。银行也要加强内部管理,对员工要加强教育,提高他们的风险意识和合规意识。
这事儿吧,让人深思。商业贿赂,这东西就像一颗毒瘤,一旦滋生,就会腐蚀人心,败坏风气。我们得时刻保持警惕,坚决抵制商业贿赂行为,共同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。吃瓜群众突然悟了...这商业贿赂,可真是害人害己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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